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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福州市第二医院外送检验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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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福州市第二医院外送检验服务项目的磋商公告FJLQ2190309-3

 

受福州市第二医院委托,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外送检验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递交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FJLQ2190309-3

2、项目名称:外送检验服务项目

3、项目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数量

服务期

磋商保证金

主要技术(服务)要求

1

外送检验服务项目

1批

3年

3000

详见第三章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5、供应商资格要求:

(1)磋商响应声明;

2)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①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声明函及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②一般资格证明文件(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须按本须知前附表附件一及磋商文件第五章格式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③其他资格证明文件(特定条件):无

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合格有效,其复印件应是最新、清晰的,原件备查。

附件一(资格标准)

明细

描述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1、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不再核发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地区可不用提供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但需提供该地区“不再核发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1、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1、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1、磋商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2、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供应商应在磋商采购公告发布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1、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联合体协议(若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1、磋商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6、购买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时间:2020年06月05日]至[2020年06月12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二层);

方式:A. 现场办理购买磋商文件事宜的供应商,可至我司办理书面报名登记。

B. 采用邮件方式(电子信箱:fjlqzb888@126.com)办理购买磋商文件事宜的供应商,务必先电话联系。按照本项目相关网站上发布的磋商公告提供的我司银行账号等信息,转账相应的标书款至我司账户,同时将转账底单截图及贵公司相关信息(含公司名称、联系人、手机、公司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纳税人识别号、参7、磋商文件售价:磋商文件(纸质或电子)每套50元,若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磋商文件售出一概不退。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8、供应商网上报名开始时间:2020060508:30,报名截止时间:2020061217:30 

9、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06170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告厅(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一层),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10、磋商时间及地点:2020061709:30(北京时间),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告厅(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一层)

11、本项目采购人:福州市第二医院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藤路47号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91-22169031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二层

人:王小姐(购买标书)、姚小姐(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0591-63037991(购买标书)、0591-63037993(项目负责人)

   址:www.fjlqzb.com             E-mail:fjlqzb888@126.com

开户名: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

 号:1402 0232 0960 0058 290

12、本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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