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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长乐支行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作者:   来源:   人气:4021次
 

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银行长乐支行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LQ2019008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591-6303798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银行长乐支行


采购单位地址:中国人民银行长乐支行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主任:0591-2820211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女士(项目负责人)/王女士购买标书:0591-63037983/0591-63037991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二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协议期限):3年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磋商文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4.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06月06日 09: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5月22日 08:30 至 2019年05月2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二层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A. 现场办理购买磋商文件事宜的供应商,可至我司办理书面报名登记。 B. 采用邮件方式办理购买磋商文件事宜的供应商,务必先电话联系。按照本项目相关网站上发布的磋商公告提供的我司银行账号等信息,转账相应的标书款至我司账户,同时将转账底单截图及贵公司相关信息(含公司名称、联系人、手机、公司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纳税人识别号、参与磋商的项目名称及磋商文件编号等)编辑完整并发邮件至我司的电子信箱。

磋商文件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6月06日 09:00 至 2019年06月06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一层)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6月06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一层)

 

四、其它补充事宜:


凡有能力提供本次磋商所述服务(货物),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

  • 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
  • 供应商代表应执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书(若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报价可不需此件,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1、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的企业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的企业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 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1、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1、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应为原件。
  •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应为原件。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我司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且资格性检查不合格,报价无效
  •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1、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供应商须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2、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应为原件。】

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合格有效,其复印件应是最新、清晰的,原件备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591-63037983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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